与微播视界(抖音)、虎牙公司之间无资金往来,却虚构经营业务活动并取得微播视界(抖音)、虎牙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用以抵扣增值税、税前列支
一文化传媒公司与微播视界(抖音)、虎牙公司之间无资金往来,却虚构经营业务活动并取得微播视界(抖音)、虎牙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用以抵扣增值税、税前列支,被追缴税款(不含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)6288637.02元及附加,并对该传媒公司的偷税行为,拟处以少缴税款(增值税958885.12元,城市维护建设税69285.59元,企业所得税5260466.32元)百分之七十的罚款4402045.91元,追罚合计超1000万元。
违法事实显示,1.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期间,该单位因支付给公司主播的支出无法取得相应的进项发票,利用网上获取的其他个人在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微播视界)充值消费的相关信息,向微播视界申请开票。该单位与微播视界实际无业务往来。
上述发票中的120份已认证抵扣增值税958885.12元,导致少缴增值税958885.12元,上述发票中的151份发票已入账并税前列支成本费用19251305.81元,补列本次检查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后,该单位应调增2021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5044750.51元,应调增2022年应纳税所得额14091489.08元。
2.2021年5月,该单位因缺少进项发票,在与广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虎牙公司)实际无货物交易的情况下,取得虎牙公司开具的发票代码:4400211130,发票号码15346558,货物名称:信息技术服务费,金额822513.87元,税额49350.83元,价税合计871864.70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。该份发票于2021年5月抵扣进项税额,2021年8月进项税额转出49350.83元、冲减主营业务成本 773163.04元、应付账款822513.87元,冲红后应付账款贷方余额49350.83元。应调增该单位2021年应纳税所得额49350.83元。
上述违法行为均构成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三号)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所列之偷税行为:纳税人伪造、变造、隐匿、擅自销毁账簿、记账凭证,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、少列收入,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,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,是偷税。对纳税人偷税的,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、滞纳金,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