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9月,和社保、养老金有关的几条新规将开始落地,既影响退休人员,也会牵动在职人的切身利益。先把重点说清楚,别到时候错过补发的钱或自己的权益。
第一件事是:部分新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会被“二次核算”并补发。原因在于养老金计发要用到当地当年的计发基数,有些人退休时新基数还未公布,先按上一年基数发了钱,后来基数出来就要重新算差额并补发。
因此,如果你属于近几年刚退休、退休时当地基数尚未出炉的人,可能会在9月开始看到所在省市陆续公布核算结果和补发清单,补发金额按欠发月份累计算,通常一次性补到位。
第二件事是:从9月1日,用人单位与员工“私下约定不缴社保”的做法将被清理。任何口头或书面约定不缴、少缴社保的协议都可能被认定无效,单位将面临处罚并需补偿员工因此造成的损失。
这意味着求职和在职的人要更警惕:遇到“别交社保,多发工资”的口头交易最好拒绝,签同前把社保缴纳写清楚,若被单位打“擦边球”,可以保留工资支付凭证和聊天记录作为证据。
第三件事是:个人养老金(第三支柱)的领取条件扩大,从原来的三种情形增加到六种。过去只能在正常退休、出国定居或丧失劳动能力时领,现在又新增了:过去12个月内自己/配偶/直系子女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;过去两年内累计领取失业金达12个月;以及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者,也可申请提取个人养老金。
换句话说,个人缴纳的钱取出门槛更低了,对遭遇重大医疗支出或长期失业的家庭来说,这是一个可用的应急梯子。
给几条实用建议:
- 关注所在市县公布的计发基数和补发名单,确认自己是否在列。
- 保留工资单、社保缴费凭证和与单位的沟通记录,遇到问题及时咨询劳动仲裁或社保局。
- 保存医疗票据、医保结算单和失业金发放记录,以便触发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时提交材料。
- 投个人养老金前评估流动性需求,第三支柱虽可提前取出,但还有条件限制。
- 若单位提出“不缴社保换高薪”这种方案,要慎重并考虑未来长期利益。
这些变化并非只关乎政策文本,关系到每个月能拿到手的收入和未来养老保障。早点核对、早点留证据,能把可能到手的补发款和权益变成实实在在的收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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